主題: 鐵棒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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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剛蛋
法官 : 自己不奪棒的 太被動 被傷害不能告人家




幹 我總覺得如果真的看到這種判決一點都不奇怪
*官:你自己先挑釁人家的喔~不能怪人家抓狂揮棒
引用:
騎士不滿表示「你逼車哦!我有惹到你嗎?」要對方一起到警局理論
舊 2018-06-10, 08:4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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