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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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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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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省省吧
這樣又有人會出來說這就是你們要的私法正義了,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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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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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我想每個做父親看到燈泡爸這段話~
即使沒做過父親的人,稍有一點"人性",很難會認同此案不該判死刑
該死的法匠們,做人第一課先學會什麼叫"同理心"
法匠能體會,身為一個父親,女兒年紀小小被一個無仇無怨的人,當街把頭砍下來
光是看到燈泡爸的文字描述,我能想象打開白布看到女兒頭身分離,眼晴半闔彷彿在看著自己...
兇手死一百次也不可能撫平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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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罵恐龍或法匠差別在於講了滿嘴道理 , 卻從不是用於幫助被害者的部分 ,
更甚者沒有雇用關係、純旁觀的法律人 ,
讀了一堆法條寧願花時間詭辯也不願助人 , 就真的只是在講幹話 ...
底下引言的新聞來源
同一部法律 ... 即便是惡人、也會用盡方法爭取對己有力的部分 ,
比如付錢給辯護律師這般 ~
引用:
王姓凶手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表示,這起意外在於「國家的失敗或不作為」,
被告有思覺失調症,是弱者,
檢察官對弱者苛刻,被告不是一出生就帶著兩把菜刀,
如果判決只需回應社會法意識,那就不需要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了,
主張「社會的氛圍不是量刑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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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恐龍、法匠讀的是同一部法律 , 檢察官卻是這樣說 ~
引用:
檢察官在表達科刑意見時,認為王手段凶殘,菜刀揮了30次,
其中致命刀傷有17刀,每一刀都會令人死亡,
人的生存權應受法律保障,但沒有道理無辜的被害人所受的保障豈能比虐殺者少?
最高法院找盡各種理由不判殺人犯死刑,
但他希望合議庭弘揚司法正義,回應社會期待,判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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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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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m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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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欠錢就是要還錢, 我當然知道要靠教育去養成一個人的正確金錢觀念, 這肯定是最正確的沒錯,
但是.....你欠錢還是要還錢呀, 總不能我要你還錢時, 你就說 : 你怎麼可以報復我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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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比喻、易懂好說明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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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可能是我的人生觀吧, 除了株連九族以外, 我不覺得有什麼做法能有嚇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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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連九族還是有人會犯吶 , 只要有瘋子或願意鋌而走險的人在 XD
你看歷史上皇帝株連的九族有少過嗎 ?
另外新加坡有鞭刑、警察和法官一樣不得閒 ,
對岸、菲律賓和印尼 對販毒都有重刑 , 還是有人前仆後繼的挑戰 ~
我是覺得嚇阻作用不是單看有人犯案與否 ,
有人因此不敢犯案也是一種指標 ,
畢竟犯人數還是少於一般老百姓
另外有人鋌而走險也不見得沒嚇阻作用 ,
只能說他衡量過了 ,
要不警方抓人、歹徒幹嘛跑 ?
不就是害怕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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