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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翻回去應奪鋁棒事件看到有人引用到
引用:
判了緩刑, 其實就是另一種無罪的概念
看得感覺腦袋好像被強開洞了

其實詐騙無罪,就像正當防衛的概念一樣
只因為還是有傷害到司法的信譽,所以判繳公庫換緩刑



呃…掰不下去了有人要接嗎?

舊 2018-06-06, 01:27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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