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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目乏目艮目青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引用:
作者skyang
48小時漁船都不知道可以開到那邊,一開始保釋金那麼低,就註定是要讓對方棄保潛逃,再來對於這種24小時報到,通常也不是給這種大咖用,所以就算對方真的跑了,警察忘記通報,也不過是記過處分的行政疏失(畢竟人跑不跑,跟警方一點關係都沒)。


48小時可以跑很遠我也同意

不過剛剛新聞是說17天沒簽到警察都沒發現
如果新聞不是唬爛的話.....
舊 2018-06-05, 05:1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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