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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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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加害者: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生命的存與歿。
法律: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加害者)生命的存與歿。
被害者:無人能替他們決定如何向加害者討公道。

公平?不公平。
正義?哪來的正義?
爭議,滿滿都是爭議。
痛不了他人之痛,卻慷了他人之慨。
舊 2018-06-05, 05:0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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