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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有些人誤會報稅扶養的問題了
報稅扶養,血緣是第一層,扶養才是第二層
只要是同一層血緣,同時間有人申報扶養,國稅局就隨機踢掉一個要求補稅,國稅局不會去管誰養誰,血綠就是首要的
如果要証明扶養關係,就要由被扶養人出具証明,由扶養人親自繳到國稅局,才能更正
以樓主情況,如果姐弟都申報了,自己被踢掉,爸媽出具証明書的可能性有多高?
換個角度說,如果姐姐被踢掉了,回家要求証明,爸媽給扶養証明的機率有多高?
最後被剔除的,就是補稅+滯納金
至於扶養証明,只要隨便一句話(例如:本人XXX給XXX扶養),再由被扶養人簽個名就可以了....
來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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