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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ckebein
Golden Member
 
Huckebe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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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8樓所說,一般非職業的普通駕照已經不用再換照,所以應該沒有過期問題
然後,依照對方賠償意願再來決定上調解委員會就好還是一口氣告上法院
上法院一般會拖延很久,而且你提告要證據齊備,耗時耗工不見得能達到自己要的結果
建議可以先調解,談判破局再上法院,調解如果成功就不能反悔再告就是了

上調解委員會則是短期內你們雙方與委員都有空的時候就能約地點舉行協商,耗時短很多
不過調解委員只能站在互相協助談判的立場,談得到多少賠償主要靠自己,不像法院由法官說多少就多少

各有利弊,但是無論如何,請千萬不要私下和解,這是最沒保障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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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6-03, 02:2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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