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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2,513
引用:
作者Huckebein
當下確認沒有佐證用的器械在時,應先向警方申請車禍現場的鑑識
然後,我建議這些賠償協商的事情千萬不要私下處理,直接上調解委員會談
如果成功談成條件並和解,會由委員會簽發有效力的和解書,一切就到此為止
這樣能杜絕對方事後無度索賠的可能性,減少事後被糾纏騷擾的機會


感謝
調解委員會 這個就是我想多了解的部分
因為雙方都只有強制險而已
所以後續責任部分釐清不確定應該找哪些機構

太謝謝了
舊 2018-06-03, 02: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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