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那是因為你不認為這是正義。
正義不是絕對,從來沒有一定的標準,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也不等於別人的正義,這正是私法正義危險的地方。
因為執行私法正義的人,執行的是他自己標準的正義,而這標準並不一定與你我或大多數人的正義標準相符,就如同本案一般。
但即使你不認同,他還是執行了他的私法正義,因為私法正義本來就沒有需要他人認同或同意才能執行的一個監督機制在,所以勝在有效率,缺點就是出錯率極高,要嘛就是是非搞不清楚,要嘛就是對象弄錯,能夠完美實行正確而符合大眾標準的私法正義,現實中要執行極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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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務部長一個人認為的正義代表正義嗎,所謂『監督機制』得出來的結果卻因為一個人想法不執行,這代表什麼正義,用條文包裝的私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