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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車包夾開槍就為了這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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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o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引用:
作者
老飛俠
有時覺得這些當官的(尤其是法律出身的)都超會詭辯,講一堆廢話。
「使用槍決定讞死刑犯,可能會迅速消滅這陣子的「殺人案火山」,
但餘燼還是會存在,不能完全解決問題。」
問題是又不是說不槍決,這些問題就解決了啊?
你要講這種話,總得提出一個不用槍決能解決問題的可行做法,不然講的話都跟放屁一樣。
同意~
看到某法律人的回答, 果然又是詭辯
2018-06-03, 09:50 AM #
11
Al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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