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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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湊齊一個資料: 家裡資源主要給誰.
說真的看樓主這樣講其實隱約感覺不對勁, 我本身就照顧(過)好幾位長輩, 這種紛爭很熟.
人們都是對已經進到自己口袋的視而不見, 對要付出的斤斤計較, 沒有一個例外!
講我這裡的例子: 拿最爛的那對父子, 一次把所有醜惡面補齊.
1. 他們認為自己是主家, 台灣的傳統就是大兒子的大兒子... 以此延續, 東西拿大份.
2. 重男輕女(延續上面有這發展不易外), 姑姑們我不清楚, 同輩女生被從小踢皮球.
(既然樓主題到教育: 國中畢業後就靠自己工作讀書, 那年代還沒義務教育到高中)
3. 因為同輩這一代他們家只有一對兒女, 財產就是全給兒子, 延續主題觀念#1.
但哥哥依然經常跟妹妹(被拋棄的那個)計較, 節日共出(其實妹妹還要出大份).
哥哥結婚生子, 但節日總費用平分 (曉得說話技巧了吧? 對外都是說平分, 畸形也是平分)
數學說明: 一個人NT1000, 父母(2), 哥哥一家(3), 妹妹(1), 總共6人NT6000.
平分兄妹一人NT3000, 但妹妹如果只負責父母其中一個是NT2000.
你說不要計較, 一年吃6次就曉得了.
報稅基本上哥哥爭去報, 爸爸的觀點不用說, 媽媽無力改變雖然想幫女兒一點.
我覺得如果樓主是主要繼承人, 你看繼承的(換算金額)可以抵對方報稅幾年.
因為年紀, 跟許多朋友聊過這類問題畢竟彼此父母年紀都大了, 得到一個結論.
通常都可以抵到父母過世還有剩, 超多年都抵不完, 除非你"姊"的收入超級高!
==> 不要把你姊夫拖下水! 夫妻合併假設15萬, 說不定你姊是3~5萬.
真要精算, 任何會計師都可以辦到, 換算幾年折抵完畢, 父母早就過世了.
(父母過世, 扶養這條就失效了, 這裡解釋以免有人疑問為什麼到此為止)
PS. 這是有包含似乎是75還是80以上的那筆增加的抵扣, 答案都是父母可以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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