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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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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我個人的觀念很老舊,女生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最好不要跟娘家有太多牽扯。

以樓主的狀況我的做法會是:
1. 不會跟姐姐提父母家用的問題,因為她嫁了,也有公婆要侍奉,同理我也會要求我的配偶。
除了過年過節做女兒自己的心意外,平常不會給什麼孝親費,
但過年過節時我包給自己爸媽多少就包多少給岳父母多少,以求公平。

2. 報稅很簡單,有奉養事實的人去報扶養,不去管省的稅金,這也明白公平。
父親如果覺得姐姐扣得多,那他不夠私用的請她跟姐姐要,你已經盡力了。

3. 樓主目前住的是父母或是爺爺奶奶的房子時,請再多退一步,多出一份力。
然後雙親百年後姐姐不能拿半分錢,縱使是什麼民法特留份也要拿回來,畢竟已經嫁了,
女方的那一份在公公婆婆手上。

這有點無情,但兄弟姊妹成家後就是不同家庭了,不要太牽扯比較好,紛爭比較少。

女生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
如果是這樣
女生是不是讀到國中畢業就好?
之後她如果還想升學
就要求女生自己半工半讀
然後從小就讓她們吃家人吃剩的
各方面都盡量省
沒必要在別人家的媳婦上花錢

兄弟姊妹成家後就是不同家庭
這跟扶養沒有關係吧
要不然兄弟姊妹都自成一家
父母也自成一家
自己養自己就好
幹啥要子女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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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6-02, 08:3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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