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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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陽光∼ 
				有完成提告就好,案子已經半年多了,不是和解就是起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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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來更新.....
和解-開庭(偵查庭?)-和解(檢察官)-開庭(兩造第一次法院碰頭)
一晃眼一年過去了.....
目前的進度是, 應該是會起訴(上次開庭問了檢察官,他說會交由法官判BALABALA的)
但, 他也提到,法官應該會再撮合兩造再一次和解...
因為我方沒有過失,責任部份沒有問題(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方無過失)
 所以目前單純是和解金額談不攏 (對方金額直接打對折...再對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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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問題在想說是不是下次開庭就辦刑事附帶民事告訴 (雖說對於對方賠償完全沒信心)
<== 這部份想要請教陽光大該怎麼進行較好
還有就是是不是可以針對車主也一併提起告訴
 (這部份第一次開庭時有和檢察官提出,但他好像不是...怎麼說, 不願意?)
有看網路上一些資料, 要證明車主明知騎士無照又出借車輛,好像實務上有困難
但, 真的覺得有點OOXX, 每當想到這一年對方處理的方式
有機會再來整理這一年的OOXX
謝謝大家,行車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