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5
說一個真實的笑話:
有次某車闖紅燈被警察攔下, 我在路邊吃豆花聽到對話.
駕駛說後車箱有貴重東西, 大力煞停紅燈怕撞壞.
然後警察與"違規/犯罪"的駕駛開始討論起貴重東西要如何對待?
不要開太快就不會大力煞停? 貴重東西可以放副駕綁安全帶?
怎麼包裝?
兩個白癡, 開單就對了, 就算後面是總統也不能闖紅燈啊!
這就是典型的, 犯罪者頭殼有問題, 而公權力也腦袋有洞!
所以說, 有時候都是共業, 什麼社會就發生什麼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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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的文化,從懂事開始,家裡的人開車或騎士違規,習慣是跟警察魯
很久以前還可以討價還價
現代警察形象要親民,警察也不敢凶巴巴,還怕到要自備個密錄器自保
遇到不服從取締一直在魯,很少真的祭出妨礙公務來辦交通違規者
以前常看港片港劇
香港警察執行公務時,不服取締敢囉唆,馬上會被警告再不停止多告一條"阻差辦公罪"
(就是我們的妨礙公務)
如果敢動手碰警察,警察會說再碰一下多告一條"襲警罪"
有問過香港的友人是真的嗎?他說這是英殖時代建立執法者的權威不容挑釁
交通違規被逮到就認了,摸摸鼻子讓條子開完單就好
程序中認為有問題可以去申訴,不能干預條子執行公務
違規者態度不好騷擾開單,多告一條妨礙公務,交通罰鍰變刑事罪划不來
台灣警察盤查也有人批評說台灣是"警察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