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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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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原因就在:

引用:
而檢方也以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但法官卻裁定2人以15萬、5萬元交保,檢方則不服提提告。


喵的,警察辛辛苦苦蒐證抓人,結果法官兩句話就把人放走
誰敢去檢舉啊,馬上第二天報復就來了


引用:
作者喵醬
以前曾聽過車站的計程車 , 不是誰都能去隨意排班載客的 ,
原來現在還有 ...

雖然是馬後炮、站著說話不腰疼 ,
可是許多非法索取金錢的 (保護費、暴力討債、高利貸 ... 等) 新聞案例 ,
都是有人舉報後、警方逮人把事情解決 ,
那為什麼一開始要忍讓 ?

我是沒法接受辛苦錢就這樣被人奪走 ,
你說對方有暴力 ,
但不管我配不配合、天天都在暴力陰影下 ,
收錢也不會只收一次

今天是錢、砸車 , 難保哪天會有什麼更激進的行動 ?
對你父母 ? 姊妹 ? 女友 ? 孩子 ?
一昧配合噩夢不會醒 , 像這起案例也是另一名司機跑去檢舉才曝光

套用到校園暴力也一樣 ,
難道你孩子回家說明天要交給某個在堂口混的同學保護費 ,
你會說 OK 的、然後要他乖乖拿去繳 ?
 
舊 2018-06-01, 12:1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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