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留客干
小偷是搭電梯上到該住戶樓層,經女兒牆爬到後陽台,鋸斷鐵窗後進入偷竊
據其他鄰居說當初有聽到金屬磨擦聲音,但鄰居們皆未出來查看
該住戶認為他門窗都有鎖,如果我哥當時有在大廳就不會發生
一開始住戶是告保險公司,在管委會介入後改告保險公司跟我哥
保險公司第一時間就卸責要我哥全擔
認為值勤時間我哥擅自離開沒有關大門已經沒有任何解釋空間
但我哥是說這個社區只要保全去巡邏,上洗手間或是有雜事離開坐位
都沒有被要求要關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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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 文書證明?
就算用側錄錄到你哥同事講平時就有規定不鎖門也可以做證據
沒證據都是片面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