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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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某社區擔當保全,上月他服務社區某住戶家遭小偷,最後變成是他得負責。
警察介入調查後查看監視器發現那段時間我哥不在大廳
因為他離開位子時大門沒上鎖,判定是這個原因讓宵小有可趁之機
他說那時內急離開位子約20分鐘,承認有在廁所小滑一下手機
我哥在這邊工作3年多,據他說這個社區沒有要求保全離開坐位就必須關大門的規定
因為好幾年前曾發生過有保全離開位子順勢關了門
有幾次住戶回家忘了帶門禁卡,導致住戶進不來,後來就不強制規定要關了....
現在出了事反而以這樣的理由問罪實在不知怎麼說
該住戶損失大約50多萬,管委會以24小時保全公司看照不力,要求保全公司賠償
保全公司又把責任轉嫁到我哥身上,請問這種情況有何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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