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這段邏輯錯亂到不可思議,隨便就能把你的臉打腫.
首先我們要定義一個什麽叫美國人? 如果是符合法理的美國人,
那麽我可以告訴你一個來自加州的人,不見得是美國人,
爲何因爲一個來自加州的人,
他真有可能不是美國人,
他可能是拿綠卡的居民或是拿各類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甚至無國籍難民,
也有可能是什麽合法身份都沒有的非法移民,這些都不是美國人.
加州這個問題換成洛杉磯還是舊金山也都一樣,邏輯錯誤同樣存在.
加州能不能改名叫美國? 加州如果要把州名改成America理論上是可行的.
雖然估計容易引起誤解的這種事情,通過表決的機會不高, 但這樣的例子是存在的.
(美國首都華盛頓跟美國西北的華盛頓州有時用詞不嚴謹時會引發誤會)
我估計有人又想偷換概念,加州可不可以改成美國正式國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理論上也不是不行,加州如果決定改名可以直接訴諸公投,
但是我覺得到這一步,加州先公投獨立會比較簡單.
噢,有人估計又想套回兩岸,首先一邊叫中華民國,另外一邊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雖然簡稱都叫中國,但是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實質上是互不隸屬之政治實體.
至於臺灣跟中國的關係,至少它現在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統治之領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