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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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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erson1127
我總覺得法院不大可能判女騎士要負大部份的責任!!

原因只有一個

如果重機車速不快,遵守速限行駛,女騎士縱然有錯在先,恐怕也不會一撞就死!!

一場車禍的發生,錯誤的不會只有一方,通常都是兩個一起錯,才會有這場車禍!!

一個超速(相信應該有80km/hr 上下) ,一個未依兩段式左轉 , 恐怕要平分責任了!!

一個銅板不會響,兩個以上才能夠響叮噹!! 唉.....


侵犯他人路權,肇事主因。

闖平交道被撞,怪火車開太快煞不住好了。 評分
舊 2018-05-23, 11:37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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