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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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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asdfgz
不,不太像頭過身就過的想法
是以前交通法規 是以車身過半後, 其他車輛必須禮讓來規定的
如今(95年修改)是以直行車先行 ,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主幹道車先行 ,支道車讓主幹道車
車道數相同, 左方車讓右方車
ojUWdZUECz8


其實呢, 我最早是非常禮讓直行車以及遵守所有規定, 以"禮讓為主."

問題呢, 動彈不得, 雖然有耐心在車上等, 其它車子未必有耐心, 呵呵~
舊 2018-05-22, 04:30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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