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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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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n_akemi
小弟認為原因有三: 執法者寬縱,理由不外乎勤務太多,微罪不罰這些... 加上罰則太輕,完全沒有嚇阻作用。 民眾自私與僥倖心態,甚至聽過沒被抓就算賺到的說法。


還有恐龍, 別忘了.

如果能堅持一個: 首違規者全責, 以台灣人的尿性, 馬上嚴謹無比.
你沒看公司只要扣錢的行為, 除了菜鳥以外, 幾乎所有人都會迴避?

而違規這種事情就像棒打出頭鳥一樣, 只要嚴格抓第一個.
而且第一個犯錯可能.. 厚黑的部分我不多說, 大家想到後果就乖了.
舊 2018-05-22, 04:16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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