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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問了我一個奇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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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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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
LDSKING
不用宣告啊,配偶死亡依法姻親關係即消滅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略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就算消滅...還是不能結婚...
不過...能幹的事...雙方同意就好....
2018-05-19, 08:47 AM #
28
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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