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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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bben
先不論港仔和租車業者誰對誰錯
1. 港仔為何可以用父親的信用卡刷賠款?
2. 港仔為何拿別人的卡刷了後,銀行還可以止付
這樣以後是不是也可以去百貨公司刷了一堆東西
然後跟銀行說爸爸不同意我買,請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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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是這樣說,港男根本沒有簽名,約好隔天去飯店再簽
應該是當天晚上就落跑
如果卡是他爸爸的,他怎麼能簽名
猜測他去到警察局談判時就想好要什麼脫身回香港
現在是台灣租車行業者片面之詞
香港網民要港男出來說清楚,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因為之前有港男在台灣殺了女友就跑回香港
這次賠償糾紛,不管誰對誰錯,至少出來面對
香港網民認為又一次丟香港人的臉
引用:
記者林耿賢:「發生車禍之後,租車行業者從中部北上來到康定派出所,跟對方簽訂賠償合約,雙方談好賠償49萬6000元,當事人先刷卡付25萬元,但這筆款項沒有簽署授權,雙方相約隔天在飯店再簽授權書,但當事人卻神 隱讓車行收不到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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