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aaaa88
這樣也能集資超過新台幣6千萬??


簡單講就是集資者本身的專利是無效或是侵犯到他人的專利無法自己生產(其新型專利是架構在他人的專利上)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5042
很神奇吧,網路上傻瓜超多
專利無效?並沒有,打一開始某社就是跟該公司洽商合作事宜
而該產品的 IP 及專利一直就是該公司的財產,這沒有什麼雙胞或侵權的問題
講直接點就是買空賣空的套利手段,可惜呷緊攏破碗,不然就發了
還順帶做出實績,以後要印股票或找金主難度會低很多
舊 2018-05-14, 01:23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b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