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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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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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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日本也改成陪審團制度了, 由陪審團決定有罪無罪, 法官再判刑罰
當然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各有優缺點, 但或許會比較少出現這類
不合期待的案例?
http://mypaper.pchome.com.tw/isabellew/post/1289586431

不過這也只能讓台灣法律人士互相討論了

再下來就是學美國法官選舉了。
舊 2018-05-07, 12:1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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