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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棒,多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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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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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
巴豆布妖
日本也改成陪審團制度了, 由陪審團決定有罪無罪, 法官再判刑罰
當然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各有優缺點, 但或許會比較少出現這類
不合期待的案例?
http://mypaper.pchome.com.tw/isabellew/post/1289586431
不過這也只能讓台灣法律人士互相討論了
美國陪審團是隨機抽籤選出來的
被抽到的公民不能拒絕
而且在審理期間會被安排住在特定地點
不能跟家人還有外界接觸
當然也沒辦法正常工作自然也沒薪水可拿
倒霉的遇到大案子一拖好幾個月
所以聽過有些陪審員因為上述的原因心生不滿
不管證據或事實故意投被告有罪
__________________
2018-05-07, 10:1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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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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