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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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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3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你又有證據證明吳男還手一推,是刻意報復嗎?

我之前說過,林男持棒堵人,影響他人的人身自由,已經犯了強制罪,之後又拿武器出手先毆打人,算是打人的現行犯。

即便這些事實都存在,你還是要護航林男,覺得他本性不算窮兇惡極,那我沒話說了。

那你請便,不想回文了。



對了,之後您若還要回文,請別引我言就好,拜託拜託.....


凶器都拿出來使用了,還做這種判決?這種司法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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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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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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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8-05-07, 06:49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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