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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01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喔,不管是基於什麼動機都可以直接告傷害啦。
那你這不就說明了,你的狗屁實力跟勢力,就是一屁股屁話。

你的原則去那裡啦?統戰分化不是比實力跟勢力嗎?


我在講法律,你們要講原則還是政治勢力並不是我的主題.
啥實力還是勢力是另一位網友a09036之言論,若有混淆,
我覺得還是建議您儘快去眼科或精神科就診, 關心您的健康.
舊 2018-05-06, 10:53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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