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是啊 要考慮人性
把一方假設為絕對善 愛家愛老婆 不得已才出手
(絕對不是報復還擊)
另一方則是窮兇惡極 找不到老公就會打女人出氣
旁人則會對女人被打冷眼旁觀
這樣的人性組合 是常見還是少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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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有證據證明吳男還手一推,是刻意報復嗎?
我之前說過,林男持棒堵人,影響他人的人身自由,已經犯了強制罪,之後又拿武器出手先毆打人,算是打人的現行犯。
即便這些事實都存在,你還是要護航林男,覺得他本性不算窮兇惡極,那我沒話說了。
那你請便,不想回文了。
對了,之後您若還要回文,請別引我言就好,拜託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