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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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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我之前問過一次,但沒被回答,我想再問一次。


鄭捷在公開場合直接先持刀砍人,而民眾受傷後,持其他物品反擊,這樣算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


若還手就是互毆,那鄭捷事後被抓,卻因被民眾打到頭而出現腦震盪的現象及骨折,造成他的身體機能傷害,那他的家屬能向打鄭捷的人,成功提告索賠嗎?


換成鄭捷這案例,法官該不會又換成另一種說法了吧,我是指判決吳男這案的法官。

鄭捷或其家人是可以提告,在法院上若遇到恐龍法官的話,官司可以告的贏
但他是想藉由殺人被判死,提告的話,死刑就會一直拖,所以才沒提告
 
舊 2018-05-06, 12:35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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