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air
天翔龍閃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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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持棍棒者一瞬間被天翔龍閃嚇到了,造成跌倒受傷,那還是不行,得有不驚嚇到持棒者的奪棒方法。
最有效的方法,還是出動替身,白金之星就夠用了,一般人也看不到替身,出手速度快且精準無比,有白金之星在,奪十根棒都不成問題。
持棒者只會.....咦?我手上拿的棒子怎麼忽然就不見了?奇怪?
引用:
我說法官心證奪棒不是馬後砲,是法官根本什麼都不懂,憑自己腦補想象出來的方法 認定奪棒就能解決問題,又不用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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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我們看法有差異?
你認為是法官腦補亂自由心證,我認為是....法官用結果論來腦補出一個他自己覺得他能接受的方式,但實際上能不能作到則完全不考慮。
為什麼說是結果論,因為奪棒這方式本來就不見得是雙方發生鬥毆糾紛,最好的處理的方式,因為根本極難作到萬無一失的奪棒,那法官說奪棒根本就是蔣幹畫。
這就像討論說,一個人要怎麼赤手空拳打死大棕熊?
當然不能說人徒手打死熊完全不可能發生,話不能說死,但實務上來說,要作到這點,難度極高。
法官不能直接說最好的處理是吳男你當下該想盡辦法烙跑才對,因為這是根本就沒發生的事(吳男並沒有逃跑掉),正因為雙方有發生肢體衝突,法官也只能說當下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奪棒,而非推人,一動手推就會產生風險出現。
所以我認為這是就結果論來腦補個當下最好的處理方式,但我認為法官內心深處是希望其中一方能逃跑掉,用逃跑來避免糾紛,這樣就百分之百不會發生傷亡事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