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有意外啊,而且他只是推對方而已,又不是揮拳反擊。為什麼這年代被打還要替打人的人想這麼多?
還有,一般人不會放鋁棒,因為那種東西是需要特別去買的,台灣的治安也沒有亂到需要備防身工具吧∼
我車上唯一的防身工具就是雨傘罷了,我認識的人也都沒有在車上放防身工具。
最後,台灣的正當防衛太過狹義了,在台灣正當防衛是要有立即危害生命以及沒有躲避的選擇,這樣反擊才算正當防衛!
美國的案件∼人家只是被車子被砸而已就直接用車衝撞,在台灣絕對被判有罪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6/10/n44546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