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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iJ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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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155
信託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前提是必須是境外的信託。這樣資產擁有人變成歪國人。把全部法律權力放到外國去。這樣子就算想要打官司,也必須去打海外官司。

設定為你把財產全部放到信託裡,把自己放成受益人,信託合約裡寫著當受益人去世後,整個財產轉移(或變賣後轉移)給自己想要捐贈的人或機構。

對於境外信託,可以看一下這個文件

http://www.mof.gov.tw/public/Attachment/31171558761.pdf
 
舊 2018-05-04, 01:1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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