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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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誰不重要
滿同意的, 尤其傳統上女兒和母親比較親近
所以如果真的是七個女兒都不孝, 首先要做的是先自己撫心自問以往有沒有做好母親的責任, 而不是將一堆不孝罪名推在兒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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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有兩個已經去世,所以只有五個而已
問題是死無對證,是這個母親太寵愛兒子到是非不分?
女兒全都出嫁了,還有嫁到美國去
遺囑只說女兒沒有來看媽媽,並沒有其他事證如何不孝,法官還是判幾個女兒勝訴
不排除是這個小兒子要求媽媽遺囑要這樣寫
想到港星梅艷芳的故事
他生前立下遺囑分了好幾份,給媽媽的 給徒弟 給友人
他媽不爽去打司官想要爭回徒弟和友人的部分
法院判梅媽敗訴
梅媽自己的部分是用信託,每月領幾萬港幣生活費,領到死為止,沒用完的捐作慈善
據說梅哥哥半毛都沒分到,老媽領到的等於他能要到,又去法院申請每月多領,說不夠花
看報導,連法官都覺得怪,一個年過九十的老人每月幾萬都不夠花?
媒體報,一定是他哥哥想在媽掛之前把信託的錢全領出來,否則沒花完他哥也領不到
早前還有報導,他媽想盡辦法要錢,連梅生前穿過的內衣褲都拿出來拍賣套現
他老媽不顧罵名都是為了護著自己的長子
很多港人都搖頭,梅英年病逝已經夠不幸,還有這種老媽和老哥,何其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