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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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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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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我聽過的是 這部分是要保障外省人的女兒
以前嫁出去後 很難回娘家要到一分財產
依照以前的習俗 女兒根本沒資格繼承遺產
為此才修法 女兒也有一份

還有厲害的有錢人 會用基金會 或是把錢藏在國外 逃避遺產稅
之前 王家就是這樣


這樣也可以扯省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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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鬼話啥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 別再害人了, 與其庸人自擾, 寧可信其無!
--- 搞綠能是要看風水的! 沒風沒水是要怎麼玩?
舊 2018-05-01, 09:1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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