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七個女兒都不孝」 老婦近億遺產獨留小兒子
瀏覽單個文章
爪哇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
又見阿鳥
台灣法律就不是這樣啊....
不然就修法...
正確的做法
過逝前兩年,通通過戶給兒子,要讓女兒們知道
超過兩年,就過民事請求權期限了
至於對兒子,要求簽下保證撫養契約,如違反,退回贈與
這樣,能讓兒子孝順,女兒分不到財產......
誰能先算好兩年後過逝?
2018-05-01, 03:50 PM #
23
爪哇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爪哇
查詢爪哇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爪哇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