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ukc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
如果只是賣給特定的人,
代表購買的人算逃漏稅嗎?
統一發票,有統編是不行兌獎的~~
賣給特定的店家,他不差這點錢,就是要發票,還不用當店家的支出減稅...
可能店家平常正業賺的沒那麼多不用報稅,所以不需開統編??
國稅局應該查這個才對吧?!
舊 2018-04-30, 02:43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uk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