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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37
以前討論串有提過

台灣警察最大問題是受限於警械使用條例

只能使用

『槍』、『刀』、『棍』

三種器械

但對於徒手匪徒而言


槍有執法過當疑慮

刀沒學過,近距離搞不好被奪刀反刃

棍不用說,完全沒有壓制力可言


如果願意修法開放Taser電擊手槍跟MACE噴霧
(二者無殺傷力,且可立即制伏匪徒)

我相信可以讓基層員警面對威脅時

能夠更彈性執法,也不怕過當被檢討的壓力。
舊 2018-04-27, 07:2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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