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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警方槍戰還要求人身平安 , 是否搞錯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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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37
以前討論串有提過
台灣警察最大問題是受限於警械使用條例
只能使用
『槍』、『刀』、『棍』
三種器械
但對於徒手匪徒而言
槍有執法過當疑慮
刀沒學過,近距離搞不好被奪刀反刃
棍不用說,完全沒有壓制力可言
如果願意修法開放Taser電擊手槍跟MACE噴霧
(二者無殺傷力,且可立即制伏匪徒)
我相信可以讓基層員警面對威脅時
能夠更彈性執法,也不怕過當被檢討的壓力。
2018-04-27, 07:2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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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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