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持槍傷警、衝撞拒捕 ... 沒一件好事 ,
怎麼好意思討國賠
一個能做事的員警要花多少人力物力與時間才能養成 ,
如果死在垃圾手上很不值 ...
引用:
警嘆「破格與蓋國旗僅1、2秒的距離」
...
「在不到1、2秒的時間內,就要決定是否開槍以及射擊哪裡,實在是非常困難的決定。」
因為要顧及時機、還得發射出準頭,實在好難,
「有時你就算打他大腿,持槍的歹徒依然還是瞄準你的頭部,弄不好就是自己中槍殉職,
請問這時你要打他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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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基層員警因為久久才有的一件正常判決而振奮 , 想想也聽悲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