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案例真的好棒棒嗎?論毒品除罪議題溝通
從葡萄牙整體人口(15-64歲)來說,終身有服用過毒品的比例,從2001年的7.8%,到2007年成為12%,到2012年成為9.5%,雖然2012年較2007年稍降,但還是比實施除罪化時2001年的7.8%高出不少。
另一張是青年人口(15-34歲)的終身毒品使用率,也可以看出2001年12.6%,到2007年17.4%,到2012年14.5%,實施除罪化後整理用毒人口還是成長。
美國白宮藥物管理局也指出,葡萄牙案例的限制在於:1. 支持的證據不夠顯著; 2. 沒有考量其他可能的變因; 3. 刻意忽略反向的數據趨勢; 4. 用毒減少的宣稱沒有決定性證據; 5. 方法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