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ino750
小弟並不是表示原始用法是錯的,其他的引申用法,在正規的文章也都可以看到,反感的是現在新聞標題的濫用。
曝光在其引申用法,大致有表示一開始是比較隱密的狀態,後來被公諸於世。但現在則是本來就為大眾所知的事,就記者以為挖到寶,也用曝光來敘述。
小弟對正規文章的定義比較保守,新聞就屬於正規文章之一。很不能適應的是現在新聞動不動就嗆、踢爆、曝光,好像被採訪人都是凶神惡煞,積怨已久,但畫面一出來通常都是很心平氣和,為什麼就不能用指出、表示、說明之類的?現實生活中都用嗆的就真的”後果不堪設想“ 
|
因為嘩眾才能取寵,規規矩矩或許不引人反感,但也引不起注意
強烈的好感與反感,都能助長收視率跟點閱率,廣告費的計算規則就是這樣
除非有數據證明,觀眾的反感會擴及到****上,造成廠商反而營收下降,
或是引人反感的收視率點閱率差到不行......只有會賠錢時大家才不會做
專業跟道德只是屁,就跟KPI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