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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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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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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doyang
謝謝提醒
不過
個資法第51條1項2款提到,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它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則不算違反個資法規定。就是說單純公開有車牌的照片,若沒有刻意提及,或增加其它個人清楚的辨識資訊,並不會有洩漏他人個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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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
車牌就是可以連結到一個特定的人(車主)啊.
它就是一種個人資料啊.
雖然機率很低.
還是有人會認得 這個車牌的車主啊.
你貼車牌出來 說是張"都市街景照片" 是不會有什麼問題.
可是 你說他違停了不是?
雖然 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啦.
今天如果是什麼嚴重的刑事犯罪.
你貼張裡面有車牌照片 說那車輛跟犯罪有關.
那可就不是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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