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撤告原因可能是和解金
總之有錢有權才能沒罪
但這案子受害者撤告了為什麼受委託裝監視器的包商有罪呢???而且內文也詳細寫到監視器所有角度 、內容都是男主要求的,結果男主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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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董座和包商是根據不同法條被起訴,法條這樣定不是法官創出來的
這裡寫得很清楚,前者是告訴乃論,跟被告和解撤告,司法上這是很正常的事
沒有所謂公不公平,告訴乃論罪的立意就是希望受害者能拿到錢比較實在
後者包商犯的是非告訴乃論,就像偷竊罪就算被害人不追究也沒法撤告一樣道理
引用:
由於郭所犯刑法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屬告訴乃論,6女撤告讓他毫無刑責;反而洪姓包商犯315條之2第1項「意圖營利供給工具、設備,而便利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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