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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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rx2
勞發署委託給就服中心都是一年一標,每年換約,
換句話說,勞發署把就服櫃檯業務外包,讓廠商投標來拿案子,廠商得標再去找人到就服站櫃檯工作,大約三年會要求換廠商,所以,後續就會延伸很多問題,
就服櫃檯的就服員普遍流動率高,薪水萬年的高,大約三萬出頭,
除了櫃檯服務外,來找工作的人每次服務都有紀錄,所以只要有求職過他們都會記得到哪個階段,
常被申訴,被謾罵,薪水不高,沒幾年換一個廠商,年資無法累積…
會作就服櫃檯的都是好人!
我老婆之前就是某幾家廠商專門標政府案子的,後來看不下去自己離開了,勞發署真的是吃人夠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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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局=勞發署。
我個人認為 油水區
但是也不怎麼內行,郭前部長 (前 職訓局長) 就是這樣,內政部在民國75年5月10日「例假可挪移」函釋
勞動部 中央很喜歡用法律系,當然結果勞工自己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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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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