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之計算依據定為「每月最低生活費 + 每月最低生活費 X 就業扶養比」
把問題複雜化,老闆還要考慮員工撫養多少人,勞工看到一堆複雜數學式就暈倒,弄不清楚自己該領多少,就像現在的勞基法加班薪資計算標準,讓老闆有上下其手的機會
記得以前週六還要上班的年代,去工廠打工哪有現在複雜算法
當時就很簡單,星期一到星期六上午正常時間上班,一個小時多少錢,星期六下午或晚上6點到十點,好像1.5倍,星期日和國定假日以及超過晚上10點,就是2倍,總之大部分的工廠就只是倍數有差,所有人看的懂自己那個時段上班,就是該領多少,現在有幾個人可以清楚說出自己在不同時段上班該領多少錢,請麻煩站出來。
工廠在非正常上班時間需要工人上工,就是加班,哪有什麼好說,只要落實工人出勤就明確知道自己該領多少,也領得到就好,不要搞哪種複雜算法
服務業也是一樣,為什麼要假日上班,就是營業額高阿!老闆賺得的多,員工比較辛苦給的多有什麼問題,還跟平常日領一樣多,做辛酸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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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as
我認真的看完所有QA
我認為全都是狗屁,只是為了選舉而搞的花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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