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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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縷輕煙
如果海豹兄是公務員就不會這樣做,因為考試很難考,
為了這種小利丟了飯碗甚至判刑划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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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可大可小....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上面若要辦你...也可以讓你死得很慘...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3691
長官指示別拖吊友車 警照辦 判刑撤職
2018-03-14
幫朋友省1600元拖吊費
〔記者吳政峰、葉永騫/綜合報導〕聽命行事,害到自己!屏東縣交通隊警員張許文雄,拖吊到交通隊分隊長孫明旭友人的車子,孫明旭竟指示張許員將車子移出拖吊場,600元違規罰單沒開,也沒收取1000元的車輛移置費,2人為幫朋友省拖吊費,結果都
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1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定讞,全被解職,退休的張許文雄還要被追繳3、400萬元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