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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genm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引用:
作者stanleywang
有點看不懂,你父親是這筆土地的所有權人之一嗎?不是口頭上的,是權狀上有你父親的名字嗎?
如果有,而土地是共同共有,那麼除非你父親同意否則這筆土地是不能去設定的,不然就是你叔叔偽造文書。
如果沒有,這事就很困難,我看是認賠算了。除非可以非常明確的舉證這土地你父親確實擁有部分權利,那麼去告民事的物權返還也許有機會可以把土地拿回來。

文章裡面有寫
阿公過世時
叔叔把本來該由三兄弟共同持有的土地
全部過戶走了

大伯因為以前就有在上面蓋房子
所以還勉強保有建物所有權
才會被叔叔一直亂
因為父親年輕時就北上謀生了
就一直只是空地而已

所以當叔叔把該由三兄弟共同持有的土地過戶走後
父親才會一直跟他調解
想把阿公分給他的部分拿回來
最後才會有了份土地互易契約書
換到了這片土地上
其他位置的一小片土地

不過因為這一小片土地
也是無法過戶
所以還是叔叔的名字

簡單來說
就是叔叔將他名下的一小片的土地
給了我父親
但是因為是祖上的共業
所以這片大土地是由很多親戚共同持有
因此無法過戶分割
所以才寫了份互易契約書

所以所有權雖然是叔叔的
但因為無法過戶分割
所以簽有互易契約書

當初因為被叔叔告毀損時
檢察官說簽有互易契約書
且父親持續在該土地上有作業
所以還是有該土地的管領權
沒有時效的問題
所以不起訴

也因為叔叔現在動作頻頻
父親才決定還是要處理
不能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謝謝
舊 2018-04-17, 09:0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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