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aaa88
個人覺得還好吧....
現在法官講求的是路權....老翁是走在"斑馬線"上.....斑馬線的路權比紅燈還要大喔.....大家如果記住這點就不會很驚訝了.........這又不是第一次這樣判了!!!!
有斑馬線的路口不管是不是綠燈...你開車騎車本來就要放慢多多注意行人然後再通過........行人走在斑馬線的路權比你綠燈還大....千萬要記住......
另外一個規定是好像是兩百公尺(這個距離請自行查證)內如果有斑馬線....行人若便宜了事直接穿越道路而不走斑馬線...因穿越馬路而被撞到了...那麼行人有可能要負100%全責.....撞人的駕駛有可能是0%肇責喔.......這也已經有很都判例了....撞死直接穿越道路的行人...法官判駕駛無罪....沒有再喊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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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Miaoli/breakingnews/2396369
自己看吧, 晚上默默地(甚至可以說是消光狀態)闖紅燈, 在哪裡都一樣啦.
可以思考看看最大路權VS最大違規, 到底要根據哪一個去做處理, 日後才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