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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mobius797
雖說東西怎麼用是看人
但如果車商沒有清楚標示錯誤使用可能造成的風險
仍然可能被處以鉅額罰款
光一個桶子就好了
應該很多人都有看過
一加侖的油品塑膠桶
只要是外國品牌
幾乎一定會一張清楚的標示
幼兒在內有液體的狀況墜入可能有溺死危險
為何要標這個?
誰會讓小孩去玩這桶子?
就是有人會而且肯定出過事嘛
還有盛香珍果凍噎死死件也是一樣
你吃個果凍都能噎死也要怪我囉
沒錯就是怪你
而且賠得你不要不要的

一加侖才四公升左右,油桶開口直徑才幾公分,有辦法溺死小孩?
舊 2018-04-15, 10:4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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