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飄鐵人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11日專電)藝人狄鶯、孫鵬兒子孫安佐涉嫌恐嚇攻擊校園案今天有新進展。根據法院今天公告的最新案卷,孫安佐除被控恐嚇外,還被加控持有犯罪工具。
該不會要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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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想像競合和法條競合...
檢方在擴大犯罪的有效範圍,讓其中之一成立..
主罪有效,我還弄一堆附加犯罪一同起訴幹嘛?
就是因為主罪不一定會成立,就把整個犯罪行為中
各別違法的行為,分開,拉出來,一起起訴...總會有個行為有罪...
我覺得...應該會以
非法持有武器--有罪
恐嚇安全罪--無罪(成立的話,會關五年...)
算安全下莊吧
別的新聞
一名阿聯酋公民Rehaif於2013年持學生簽證進入美國學習。2014年12月,Rehaif被學校退學,其學生簽證因而失效。但Rehaif沒有按期離開美國,而是在一家酒店長住。2015年12月,執法人員在其酒店房間內發現手槍(handgun)和來复槍子彈。Rehaif最終因以非法居留者身份持有武器和彈藥的罪名被判處在聯邦監獄服刑18個月,刑期結束後將即刻被遣返。
合法身份+非法持有...怎麼算都會比18個月更低....
比較可能跟那中國留學生一樣...遣返....
也可能關3-6個月吧...或罰點錢換緩刑免關.